發布: 2019-09-19 11:32:11
國務院于2019年9月8日,頒發了國發〔2019〕19號《關于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決定》。決定中取消了內燃機、汽車制動液等13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,將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備與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2類產品壓減合并為1類,對其中涉及安全、健康、環保的產品,轉為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,認證費用由財政負擔。
調整后繼續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共計10類,其中,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實施的5類,由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的5類。具體內容在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取消、合并管理的產品目錄(共計15類)》、《調整后繼續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目錄(共計10類)》有明確規定。
涉及目錄中的企業在做體系認證時,審核員應重點關注文件中的產品名稱、實施機關的內容。
附目錄: